复仇

恶与罚

2005 年时,我曾办过一个惨绝人寰的案子。
一个年轻男子入室犯案,侮辱并杀害了全职太太,并把 11 个月的孩子装进垃圾袋,摔死在地板上。
11 个月的稚嫩尸体,浑身淤青血肿,四肢扭曲,头部严重变形,已然没有了人形,法医看了都潸然泪下。
而家属唯一的念想,就是凶手偿命。
1
我们是案发当日傍晚接的警,案发地在县区常见单位合资楼,两户一层,楼梯房。
男主人陈肯已经失去自控能力,他在现场咆哮大哭,几近晕厥。
被害者是他的妻女,二十五岁的妻子名叫杨慧,一岁不到的女儿叫陈珊珊。
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,就因为一个禽兽,而彻底堕入了地狱。
我们快速进行了勘察,杨慧的尸体衣衫不整地躺在寝室床上,从脖子上的淤痕可以初步推断,她是被掐住脖子至窒息身亡的。
她的额头、脸颊、嘴角都有不同程度的伤,明显被暴力侵犯、严重殴打过。
总之,就是惨不忍睹。
而更惨的,还是旁边的婴儿房。
我们踏进去的时候,一只黑色的垃圾袋正静静躺在墙角,袋子已有破损,有血水渗在地板上。
而孩子的尸体,已被父亲从垃圾袋中取出来了,正好好地放在婴儿床上。
仿佛仍在好好地入睡。
十一个月大的婴儿,浑身都是软的,还有一些婴儿肥。
然而正是因为这样的身体特性,在被用力摔砸之后,他的身体伤得尤其恐怖。
她浑身淤伤、血红,甚至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。
她的后脑处开了一个口子,血液正是从那里流出来的,据现场判断,应是磕到了房门的阳角处。
她的正脸完全变形,一是因为婴儿的哭喊导致表情扭曲,二来,更是因为他曾正面朝下被砸在地板上。
她的脖子断了,因为法医小心翼翼托着后背捧起她的时候,她的头部居然超过九十度后仰了下去。
她那幼小的双臂一定也在震荡中粉碎了,因为那两根小手儿,就像两条软绵绵的毛巾。
很难想象,为什么有人可以对一个婴儿做出这么残忍的举动来。
在场的工作人员都忍受不了,更别说孩子的父亲,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。
也许把孩子放回婴儿床上,是他最后最后的温柔了。
我们立刻上报了现场情况,领导也高度重视,把此案列为首要侦破的任务。
但其实案件侦破过程,却没有太复杂。
2
除了遗体,我们也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地毯式勘查,提取证据。
但这个过程,就连我们办案人员,都觉得非常难过。
在这房子里,客厅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家三口温馨的全家福。
那时候陈珊珊看上去只有两三月,她躺在妈妈的怀中,笑得很甜。
当然不仅是宝宝,爸爸妈妈也笑得很甜。
还有电视柜上的结婚照,沙发上的公仔等等,无不在说明,这个家原本有多温暖。
但这一切,都已不复存在。
这个家唯一的幸存者,此刻已经崩溃得需要送到医院强行镇定了。
勘查中,我们在屋子里查到了大量陌生鞋印、指纹、毛发,凶手毫无反侦查能力。
因为楼房并没有配备监控系统,我们只能通过楼下街道的治安监控,确定了嫌犯面容,锁定了他的身份。
嫌犯名叫张志权,十九岁,身高一米七三,本县某高三学生。
这个年龄本不应该还在高中里的,但这与当前案情无关,暂且不提。
而他也是有来头的。
其母亲早逝,是个单亲家庭,但其父亲张涛,却是本市最大房地产集团的老板。
但因张志权已经成年,因此我们并没有义务在进行抓捕前通知其父母。
于是,当天晚上,我们当机立断地把张志权抓了回来。
被捕时,他还在跟几个同学在校外的烧烤摊里吃吃喝喝,仿佛白天那宗残忍至极的案件根本不是他犯的。
上警车前,他还大吵大闹,说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,为什么要抓他之类的。
下警车的时候,他已经在哭了。
哭得很惨,双脚都快要站不稳了。
那时候的警车是没有内置监控的,而车上的同事,傍晚时都在案发现场。
车里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,但我们都可以保证,什么事都没发生。
回到刑侦队后,队长老徐还特地交代,这个案子得连夜办。
他会去与各部门沟通,加班把证据链先完善。
我们知道,这是防止嫌犯的父亲张涛,利用当地首富的资源干扰案件侦破。
我们也马上采集了嫌犯张志权身上的毛发、指纹,送去检验核对。
指纹结果马上就出来了,与留在现场的嫌犯指纹吻合。
而毛发 DNA 结果,在那个年代还需要点时间。
当夜,老徐跟我负责对嫌犯进行审问。
一开始,这小子哭哭啼啼地要找他爸爸,说他被打了,说这是刑讯逼供,说他是无辜的,说我们抓错人了……
没有丝毫的悔过之心。
我们把监控视频,与指纹比对结果拍在桌子上,吼了他一句:
「现在认罪还有从宽的可能性,如果还狡辩的话,那你连你爹都见不到就得死!」
那一刻,张志权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。
当然,他认不认罪其实都无所谓,零口供也能入罪。
但我们也有责任,捋清楚整件事的经过。
比如他是否跟杨慧相识?
为何会选中杨慧为犯案目标?
毕竟人家家里还有一个婴儿。
不是针对哪个受害者,但大部分强奸案件中,受害者都是独居女性。
还有,如果只是入室强奸,那为何又要杀死女主人?
还要用那么残忍的手段,杀死她那仅有十一个月的婴儿?
而张志权的交代,却让我再一次认识到物种的多样性。
有些人,可能真的不是人。
3
据张志权坦白,他与被害者家庭完全不认识。
案发当天中午时分,睡到刚醒准备去网吧上网的张志权,途遇推着婴儿车买菜回家的杨慧母女。
年仅二十五岁的杨慧,仍年轻漂亮。
张志权表示,他当时就动了色心。
「想要尝尝少妇是什么滋味。」
这是他的原话。
于是,他假装对可爱的陈珊珊感兴趣,上前去逗弄孩子。
初为父母,对喜欢自己孩子的人,会掉以轻心。
尤其在这外来人口不多的小县城里。
张志权成功跟杨慧攀谈上了,并得知她是一个人照顾孩子的,丈夫上班时间都不在家。
恰巧,那时候杨慧买了一些菜与生活用品,张志权便提出要帮她提东西。
也许是考虑到婴儿车上楼不方便,车子是可以折叠的,她外出下楼时是一手抱着孩子,一手提着车子。
但毕竟买了菜与生活用品,没有空余的手可以提了。
所以她接受了张志权的好意,这也是他为何能顺利进入她家的原因。
「然后,我帮她把东西送回去,我也进了屋子,进去就先反锁大门,然后……然后我掏出刀子,威胁她,让她进房间,不然就杀她女儿,她都吓懵了,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……」
「既然她都没有反抗,那你为什么还要杀了她们?」
「有反抗,她反抗了,我让她躺床上……的时候,她反抗了……都是她的错,如果她不反抗,我会打她吗?我也是怕她的声音被外面的人听着,回过神来,她就已经被我掐死了……」
他说「都是她的错」。
任谁听了都血压飙升。
但我们都咬着牙,强忍着殴打他的冲动,因为审讯室里有警用录像仪。
「那婴儿呢?为什么,你还要对婴儿下死手?」
「她哭啊,哇哇哇地哭,谁受得了?我那时候正慌,那女人才死,我慌得很,她还哇哇哭,这能怪我吗?我就……我就把她扔垃圾袋,她还哭,我就摔她几下,她不哭了……我就走了……」
他竟然,还能用如此轻率的语气用词描述出来。
两条人命,一对母女,她们原本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,美好的未来。
他甚至,都不觉得他有错。
因为不能动手,我跟老徐只能忍耐着,迅速完成了笔录。
整个流程,合法合规。
随即,我们继续加班完善文字材料工作,尽可能让整个证据链没有瑕疵。
甚至,老徐还拉来了检察官同事何勉指导案卷审核,因为我们做完刑侦之后,是要转给检察院提起公诉的。
只要这两个步骤没有问题,那么,基本上这个案件就不会有问题了。
何检与我们初步达成了一致,这个人渣,他死定了。
一切,都在一夜之间完成。
因为我们都知道,天亮之后,凶手的父亲张涛,就要有所行动了。
4
事实证明,连夜把证据链给完善,并不是杞人忧天。
因为我们还查到,张志权曾经有过犯罪但却没有被入刑的经历。
上面不是说过,张志权已经十九岁了,按道理不应该仍然在读高中吗?
原因是,他中间辍学了两年多时间,去了外地,后面才被他爸扔回来继续上学。
也许是要他混完高中,再想办法搞去国外镀金吧,所以才扔回了这个小县城里。
而他被扔回来的原因,是一场车祸。
因为是外市案件,也没有刑事立案,案卷详情无法轻易查到。
但我们还是能查到这个案件的简要信息,也包括其处理结果:
因其当时仍是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,因此作不予起诉处理。
但问题是,这次车祸,有伤亡。
按道理这种重大事故,肯定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尺度。
根据《刑法》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涉嫌交通肇事罪的,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,只能在刑事责任方面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已。
而作出不予起诉处理就略显不合理,充斥着浓浓的「钞能力」的味道了。
因为其中还提到,张志权在车祸后有救助、自首、积极赔偿,并最终取得家属谅解等等情节。
可见张涛为此投了多少钱。
这正是我们加班的原因,也是我们、包括老徐都惧怕的能力。
果然,第二天一大早,就有不少司法系统之外的「领导」过问这个案件了,还都是市局领导。
可是,经过一夜的努力,我们已经把这个罪名按得死死的了。
证据确凿,没有任何弯可以转。
但如果真能如我们所愿,张志权能被顺利判处死刑的话,那么这个案件就不值一提了。
5
在 DNA 比对结果出来之后,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与被害人身上遗留的体液 DNA 相吻合。
有了这个铁证,基本上本案就可以盖棺定论了。
我与老徐也去医院探视了陈肯,毕竟也需要跟他录一个口供。
经过两天的住院调养,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好很多了,但悲伤依旧。
而唯一支撑着他打起精神来的,也许就是将凶手绳之于法这件事。
比如,死刑。
因为,在做完惯例的问询之后,陈肯还说了一些话。
他咬着牙,红着眼,一字一句地跟我们说着他的妻子,他的女儿,这个家的一切。
他跟杨慧是大学同学,他们相识相爱,一路走过许多风雨,很艰难才走到一起。
在他眼里,温柔体贴的杨慧,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。
陈姗姗则是上天赐给他们最美好的礼物,是个小天使,是他们幸福生活的结晶。
……
我跟老徐也不忍打断他任何一句话。
他还说,张涛已经委托律师找过他,开出了一百万的赔偿金,只要他肯签下一纸谅解书。
那是 2005 年的一百万,相当大的一笔钱。
但是陈肯,他咆哮着把谅解书撕得粉碎,赶走了他们。
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,泪流满面,情绪难以自控。
良久之后,他才缓缓问我们一句话:
「凶手,他……能判……能死刑吗?」
作为负责案件刑侦阶段的我们,对凶手最终的审判结果,是不该有任何意见的。
因为审判权在法院。
我们更不应该在审判前对被害者家属承诺任何事情,这是违规的。
但那一刻,哪怕违规,我也脱口而出,说了这句话:
「凶手,他一定会偿命的。」
陈肯听罢,一边拼命点头,一边埋下头呜呜地哭了起来。
那次之后,更坚定了我们要认真处理这个案件的决心。
不久之后,何检带来消息,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已经完毕,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了。
期间并没有碰到什么太大的阻力。
似乎能尘埃落定了。
但我们没想到的是,事情居然在审判阶段出了问题。
一般刑事案件,很少会在审判阶段出问题的。
这一次,我深深见识到,「钞能力」,到底有多可怕。

6
案件开庭当天。
中午时分,何检急忙找到我们。
他给我们带来的消息,却让我们心都凉了半截。
原本,根据我们刑侦收集到的证据,张志权入室强奸、故意杀人等罪名是板上钉钉的事实,根本无法抵赖。
其犯罪手段如此残忍,对社会的影响无比恶劣,数罪并罚之下,判个死刑合情合理。
但辩方律师,却当庭提交了一份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的证据:
张志权,其实未满十八周岁!
这是真的出乎意料,是我们想都没想过的辩护手段。
因为这个事太好核实了,他的户口本身份证我们都有存档,都能证明他是 1986 年人。
至案发 2005 年,已满十八周岁。
但辩方律师提交到的证据中却显示,张志权的户口是后面才办理的,即 1988 年补办的。
而年龄错误,则是由于当年社区医院失误,把原本是 1987 年出生的他写成了 1986 年。
那时候根本没有电脑,全都是纸质材料。
在一沓证据资料中,大部分都是社区医院自证自己当年操作失误的文件,并用各种原始资料来证明,张志权确实是 1987 年出生的。
而在那个年代,连出生证都尚未开始启用,这种生下来没及时办理户口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,也不算太严重的失误。
所以,那个社区医院自己啃了下来。
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灰色交易?
不必多言。
现在问题是,如果合议庭采信了这份证据,那就意味着:
张志权会以未成年人的身份接受审判!
已满十六周岁,但未满十八周岁的犯人,虽然仍然会承担刑事责任,但最关键的是——
在处理未成年人的量刑之时,法官都会非常小心,就算依法依规,也是一定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。
也就是说,如果这份证据成立的话,那么张志权绝对无法判处死刑,连死缓都不太可能。
而只要不是死刑,无期最多也就是二十年。
加上其父亲张涛的「钞能力」,说不定三五七年他就能出来蹦跶了。
何检当即提出了要质证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九十六条,法庭审理过程中,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,可以宣布休庭,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。
因此,法官宣布了休庭。
之后,何检马上找到了我们,说清楚整个庭审情况的同时,他也拜托我们——
查,找出这份证据中的瑕疵。
那年代,检察官找刑警做事是常态,哪怕是在审判阶段也一样,不存在违不违规的说法。
所以我也是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毕竟这是我们跟进的案子。
张志权,也是我们打从心底,不愿放过的嫌疑犯。
可是……
何检走后,我跟老徐对视了一眼,彼此心里都知道,这事可能有点悬了。
因为张涛一定早就布置好了一切。
我们也许很难查出那份证据中的瑕疵。
只是,让我们没想到的是,这一切都只是开始而已。
甚至这个案件最后的判决,也仅仅是整件事的开端。
在那个魔幻的年代,什么都有可能发生。
接下来,事情开始朝着不可预估的方向发展了。
7
那段时间,我跟老徐跑了无数次张志权出生的社区医院,一次次与李建明院长交涉,但他们真的做得天衣无缝。
证据材料当然都做了司法鉴定,但墨水与纸张的确都是二十年前的。
而当时的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技术,仅支持五年内的相对鉴定,无法追溯到十多二十年前的笔迹。
而且,一部分重要材料提供的还是碳写纸副本,这种纸张根本无法鉴定。
因为是质证,无法证伪,它就是真的。
然而这都不重要了。
因为在下一次开庭中,发生了更多无法预估的事情。
那天庭审结束之后,何检再次找到了我们,一边说着这次庭审中种种诡异的事情,一边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。
首先让他万分不解的是,陈肯居然出具了谅解书!
这对我的冲击也非常大,难以置信。
我想起他那悲痛欲绝的神情,那绝不是装的,他想要凶手杀人偿命的决心,也绝对装不出来。
我万分不解地多次询问:
「陈肯真的出了谅解书?」
何检再次给出肯定的答复:
「是真的,他不仅出具谅解书,而且还当庭表示原谅了杀人凶手……他到底,发生什么事了?」
想到陈肯对巨额的赔偿金毫不动心,所以,大概率不是他自愿妥协的了。
「难道他,被威胁了吗?」我扭头跟老徐说,「我们得再去找一下陈肯……」
「不着急,你们先听我说完今天庭审发生的事,还有更离谱的……」
何检继续说着话。
在庭审中,嫌犯张志权居然一改前面不言不语的常态,上演了一出绝好的悔过大戏。
他不仅当庭认罪,还对着陈肯痛哭流涕,悔不当初,俨然一副认清自己的罪过,并愿意改过自新的模样。
这还不算离谱。
更离谱的是,辩方律师再次提交了一份证据。
上面不是说过,张志权曾离校闯荡两年,并经历过一起严重的车祸吗?
在那场车祸中,他也身受重伤,并住了半年的医院。
而辩方律师提交的证据显示,张志权在此次车祸后精神严重不稳定,在医院接受过长达五个月的专项心理治疗,并被鉴定为:
外伤导致的精神分裂症。
作出该诊断的心理医生赵文浩出庭解释,这种病,是由于外伤损伤神经而引起的,可能会导致患者的情绪出现扭曲,也可能会导致患者个人意识或者认知感觉出现扭曲。
随后,他还现场询问了张志权几个问题:
「你在犯案之前,是否有感觉到自己情绪出现巨大波动?」
张志权回答的是:
「是的!对!那时候,我一开始是感觉到非常非常失落,但碰到那女人后,我突然又情绪高涨了起来……」
赵文浩医生又问:
「你在犯案过程中,是否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?」
「我,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……我当时只是头脑一热,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……等回过神来,一切就都已经结束了……」
他就用这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,把他的滔天罪恶给掩盖了过去。
而后,赵文浩医生给出的总结自然是:
「张志权在犯案过程中精神疾病突发,极有可能并不具备自我意识。」
听到这,我跟老徐都懵了。
未成年,还加上精神病……
可以说,张涛为了儿子,真是把可以干的事情都干遍了。
不择手段啊。
这个赵文浩医生,肯定也有问题的。
何检叹了一口气,说:
「庭审在我方的质疑之下再次中断,我们申请了就张志权的精神状态做相关司法鉴定。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不容乐观……未成年的证据几乎坐实,精神病鉴定又是相对主观的,更重要的是,被害人家属居然还谅解了……如果按这个情况审下去,恐怕张志权,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他只会被勒令住院治疗,直至痊愈。」
我真的懵了。
「痊愈?」旁边的老徐都笑了,「痊愈不痊愈,不是那个赵医生说了算?」
「也不一定,法院可以指定医院……不,这不是重点。重点是,张涛那边的证据都是一份一份丢出来的,两次庭审,两套证据突袭,这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。」
我突然明白何检在想什么了:
「你的意思是,他们一边拖延时间,一边针对这次审判作伪证?」
何检没有做正面回应,而是说:
「如果下次庭审仍无法扭转局面,那么我会以补充证据为由申请退回侦查,但大概率是补充侦查。而法律规定,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,因此,我们最多只有一个月时间,去戳破辩方的伪证。」
他的表情非ƭṻ₆常坚定,显然是要干到底了。
这也是他第一时间来找我们的原因,毕竟侦查是我们的强项。
老徐也第一时间答应了下来:
「好,那我们等你消息。」
何检点了点头。
我们的谈话,也至此结束。
同时,关于此案件真正的转折,终于要来了。
8
在何检有任何动作之前,我多次联系陈肯,但他却都没有接我的电话。
我想弄清楚,他到底受到了什么胁迫,居然会出具那份谅解书。
这不可能是他自愿的。
为此,我甚至亲自上门找过他。
但他不在家。
毕竟那是凶案现场,他可能永远也不想回去。
几经寻找无果,最后,我却收到一条他发给我的短信:
「警官,法院那边我会继续出庭,庭外的事不用联系我。」
很明显,他知道我为什么找他。
也故意避开我了。
我马上发了一条信息给他:
「如果你有人身安全问题请随时告知我,我有义务确保你不受任何胁迫。」
而他回我的信息,却是:
「不是胁迫,我收了钱。」
这八个字,让我再次大受震撼。
我宁愿他是被胁迫签下谅解书的,也不愿相信他是已经接受了张涛的赔偿调解。
或者说,这种胁迫非常致命,以至于陈肯只能用这样的话来劝退我?
然而我发现,是我想太多了。
他就是妥协了,收钱了。
因为这个案子,开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,拉下帷幕。
案件再次开庭。
但这次庭审异常顺利,没有什么波折,最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。
我跟老徐都懵了。
我们不知道庭上发生了什么事,我也没有接到何检的任何消息。
终于我察觉到不妥,抽空跑了一趟检察院,去找何检。
那时候,他正端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,头也没抬扔给我一句:
「张志权那个案子,你们不用再管了。」
我大吃一惊,反问道:
「什么意思?」
何检抬起头,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目光看着我,缓缓地说:
「什么都不用做了,等法院判,就行了。」
我还是不太明白:
「那,那些Ţū́₌证据呢?」
何检说:
「张志权通过了司法鉴定,他确实精神有问题,虽然让人难以接受,但这是事实,我们要尊重事实,尊重法律。」
我更迷糊了,眼前的何检,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僵硬。
我突然明白了。
钞能力的作用范围,也许比我想象得还要更广。
可我还抱有一丝希望,还是继续问道:
「你上次不是说要申请退侦吗?不是要查到底吗?现在还有机会的,哪怕是宣判了,仍然可以抗诉。Ŧù⁵」
我们是两审终审制度,一审并不代表最终结果。
何检却面无表情地回答道:
「我们不会抗诉,甚至量刑建议,也是检察院这边给出的。」
果然如此。
何检,也许跟陈肯一样了。
那一刻,我只觉得悲凉。
而何检继续说出的冰冷声音,让我丢失了所有的希望,他说:
「我也警告你,谁也不能继续查。」
那一刻,我想起了躺在床上,痛不欲生后死去的杨慧。
想起Ṱű̂₍了被扔在垃圾袋里,碰撞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的陈珊珊。
她们的公道,可能永远也讨不回来了。
那时我才知道,有些时候,基层做再多事也没用,证据链再完善也没用,嫌犯当庭认罪也没用。
更上面层次里发生的事,就像是降维打击,我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。
但很明显,在那个年代,「钞能力」技高一筹。
我只能黯然离开。
不久之后,我得知了法院的宣判结果:
张志权,无罪,入院治疗。
整个案子,彻底结束了。
然而,出乎意料的是,故事却并没有完全结束。
大约是两个月后,刑侦队来了一个人,来报案的。
张涛。
没错,本市首富张涛,张志权的父亲。
9
按理说,以张涛的资源,什么事都可以在比我们更高层的上面解决。
就像在张志权的案件,他全程没有跟我们基层的人见过一面。
完全没有露面。
但此刻,他却来了我们刑侦队,坐在了队长老徐跟我的面前。
而且,他看上去非常憔悴,并没有业界精英应有的气场。
但他依然冷静。
而他报案的第一句话,就让我们知道原因了,他说的是:
「我儿子失踪了,他被绑架了!」
老徐脱口而出反问道:
「张志权?」
张涛迅速回应道:
「是的!他有危险了!」
老徐跟我面面相觑,知道事有蹊跷。
因为据我们了解,张志权应该已经被送进了封闭式的精神病院,正在接受治疗才对。
于是,老徐现场打了几个电话,得到的消息是:
第一,张志权昨天去精神病院报道,但半夜时失踪了,从监控中观察到可疑人员潜入医院,疑似绑架。
第二,该精神病院在市区,不在我们辖内,所以张志权失踪一案,由市局立案侦查。
老徐回来双手一摊,微笑着表示已经立案了啊,不归我们管了啊。
这摊屎,我们是真的不想再沾了。
但事情总是瞬息万变的。
张涛连忙说:
「我知道,但是今天一早,我收到了这个,就放在我家门前。」
他抖擞着双手,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,拆开给我们看。
是张志权的照片。
好多照片,上面记录着张志权的各种状态:
从人模狗样,到痛哭流涕,脸上的伤也越来越多,最后鼻青脸肿,伤痕累累,哭都哭不出来。
一脸漂亮的绝望。
末了,还有一张纸,上面是用报纸字拼接出来的行文:
「到 X 县报警,才能救回你儿子。」
X 县,就是我们这里,原案件的案发地。
我跟老徐再次面面相觑。
这是为什么呢?
为什么歹徒要留这样一个字条?
老徐看完愣了半晌,才不情愿地说:
「你等等,这个案子我们不能贸然介入,我得去跟市局领导沟通……」
张涛连忙说:
「不用,他们昨晚已经连夜抓到嫌疑人,那个叫陈肯的,在查了。今早发生的事也通知过了,他们可能正在赶过来。」
老徐又愣住了。
张涛的「钞能力」果然厉害。
而接下来,老徐的电话也响了起来,是市刑侦大队的黄队长。
他们真的在赶过来了。
问题是,这里还是有问题的。
绑走张志权的歹徒如果是陈肯,那他就不会轻易被抓了,对吧?
可他现在却在黄队的手里。
如果不是他,难道这是单独的一个绑架案,与前案无关吗?
另外,最让我们不理解的是,为什么歹徒要让张涛回到我们这里来报警?
10
黄队带了一队人马,其中果然有陈肯。
老徐有点愠怒,因为连夜在我们的辖区抓人,居然都没有知会一声。
虽然支队的管辖范围是覆盖我们区域的,于理并不违规,但于情总得说一声吧。
但是黄队没有跟我们多废话,明显他也是被上面压下来的。
在安排好张涛跟陈肯之后,他迅速跟我们交流了案情:
首先,昨夜张志权的失踪,绝对是密谋已久的绑架。
因为根据他们的现场勘查,发现对方留下的痕迹很少很少,少到十几个摄像头,只有一个模糊拍到了他们逃出医院的画面。
画面中,是一个健壮的男人扛着失去意识的张志权,从管理不严的医院后门溜了出去。
也就是说,歹徒对医院的内部构造十分熟悉,有可能是内部人作案,这方面有其他同事在查。
其次,陈肯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。
昨晚医院案发时,陈肯居然在跟几个同事通宵打麻将。
听到这,我是皱了眉的。
那一刻我甚至怀疑,当初他的悲痛欲绝,全都是装出来的。
也许他原本就是个浪子。
但是,这种虐杀妻女的暴行,真的可能谅解吗?
这正是我觉得非常矛盾的地方,非常违和。
黄队则是秉着宁可杀错也不放过的原则,才继续带着陈肯的,因为两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太紧密了。
哪怕不是陈肯亲自做的,也要查清楚他是不是有所关联。
但最让我们迷惑的,还是今早张涛收到的那个信封,照片就不说了,那张纸条,到底是在指引什么呢?
我们讨论了很久,也没有结果。
这纸条看起来是在「提条件」,但其实却只指着一个位置——
正是陈肯妻女悲惨案件发生的地方。
况且,这种完全没有索要赎金的绑架,就是极其不正常的。
复仇的可能性更大。
所以我们也认同,这次绑架案,有与前面案件相关的可能性。
因此,大家在搜查范围上得出了统一意见:
歹徒与张志权,很有可能藏匿在本县。
我们迅速制定了方案,组织人手开始了搜查。
而我跟老徐,也迅速去找了陈肯。
11
相比两个月前,陈肯显得更加削瘦,更邋遢。
但是,他的表情却很淡然,双眼反而炯炯有神。
刚坐下,老徐就直接问:
「老实说吧,张志权的事,跟你有没有关系?」
陈肯笑了。
他的回答让我们都震惊了:
「我天天都盼着那个人渣去死,你们说有没有关系?」
这一刻,那种违和感更加强烈了。
如果此刻他说的是Ťū́⁴实话,那么当初他又为何要收了钱给出谅解书?
老徐顿了顿,强调了重点:
「我说的不是那个人,而是昨晚那件事,是你做的吗?」
陈肯没有回答,而是继续说话:
「我想面对面,跟张涛说话。」
这个要求属实出乎意料。
陈肯的情绪开始上来,并咬牙切齿地说出一段话:
「我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有更高层的人介入,所以昨晚到现在,我一句话都没乱说。对着你们,我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。因为你们,可是亲眼见过我妻子、女儿,最后变成什么样子的人!」
我突然明白了。
原来陈肯,一直都在伪装自己。
他的仇恨是真的,他的杀意也是真的,而收钱与谅解,才是装出来的。
包括昨晚打麻将的事,也是为了一个不在场证明。
我也明白,为什么这次绑架没有任何赎金,或者对张涛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了。
如果陈肯是跟黄队提这些要求的话,是不可能得到回复的。
但凡他表现出任何与这个绑架案有关的信息,他都会被绑起来,「好好照顾」,直到他彻底坦白。
提要求?
做梦。
陈肯炯炯有神的双眼布满了血丝,他继续压着愤怒说道:
「你们知道吗?慧慧跟珊珊的案件拉锯了那么久,但是……但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张涛一面!我从来没有,从他口中,听到过一声抱歉!」
这我是绝对相信的。
毕竟,张涛是大人物。
我们基层办案的人员,也都不曾见到过他,区区一个受害者家属,恐怕更没能进他的法眼了。
陈肯,果然是在复仇。
但问题是,是谁在帮他呢?
老徐沉默了片刻,他心里想的,可能跟我想的差不多。
「可以答应你,可是,你要告Ţûⁱ诉我们张志权在哪里,你的同伙又是谁。」
陈肯却微微低头,丢下一句:
「没有条件可谈,或者你们也可以不答应。」
老徐皱了皱眉,又沉默了。
这个状态的陈肯,就像一只压抑怒火的雄狮。
他的怒火,从未熄灭。
谅解是不可能的,那么谅解书的操作,目的又是什么?
我突然有一个非常大胆的猜想。
但我不能说出来。
12
从问询室出来之后,老徐仍然没有下决定,他得去跟黄队商议。
而我马上出去了一趟。
我去了检察院。
那时候的何检,仍然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,安静地处理着手中的文件。
我坐在他面前,迅速跟他描述了昨晚至今天所发生的事。
他则面无表情地听完,一句话都没有说。
见他如此镇定,我不解地问道:
「你就不觉得奇怪吗?」
何检非常难得地笑了笑,说:
「我见过更奇怪的,比如杀人,杀死未满周岁的婴儿,那人竟然可以无罪。而当时的我,被按在这张椅子上,一动也不能动。所以现在,没什么事,我都不打算动了。」
果然如此。
当初确实是有更高层的人按住了何检,让他顺从地完成那个案件。
「何检,我大概能猜到了……」
我叹了一口气,开始缓缓地把自己猜测到的内容,全都说了出来:
陈肯他,由始至终,都是想着要让张志权去死的。
他的诉求,始终是张志权的死刑。
哪怕张涛委托律师给他带来了巨额的赔偿,他也不为所动。
但为什么第一次开庭之后,他的态度就完全转变了呢?
因为那次开庭,对方使用了「张志权未满十八岁」的证据突袭。
这让陈肯彻底慌了。
谁都知道,一旦这个证据成立,那么张志权是不可能判死刑的。
所以陈肯另想他法了。
因为他始终没有改变过自己的初衷,他唯一的诉求,就是张志权的死。
没有其他的了。
因此,我得出了一个结论,一个当初陈肯的心理活动:
「要么死刑,要么干脆判无罪,这样他才可以亲自下手。」
何检又笑了,反问道:
「接受赔偿,出具谅解书,就能让张志权无罪吗?」
「当然不是了,当然要加上第二次开庭时,对方提出的精神病证据……」
何检反问道:
「那不就是了?这个总不能是陈肯能控制的吧?」
我也反问道:
「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,但一开始张涛那边肯定没想到用精神病来脱罪,否则的话他肯定会在第一次开庭就拿出来,不是吗?」
两次开庭,两次证据突袭,这不符合常理。
肯定有人从中作梗。
有人,在第一次庭审休庭之后,给张涛提出了作精神病伪证的建议。
而那个人,至关重要。
我继续一句一句地说着话:
「如果,假设陈肯真的能做到,在休庭期间怂恿张涛去伪造精神病的证据,那么这一切是不是就说得通了呢?」
「在第一次庭审之后,他知道张志权不可能被判死刑了,所以他开始寻求其他的方法。」
「这个方法就是,让张志权无罪。」
「然后,就发生了昨晚的事,张志权一进医院,就被绑架走了,因为歹徒早就在这两个月里做好一切准备,就等着实施了。」
何检静静地听我说完,脸上却仍然没有任何表情,仍然是轻轻松松地反问道:
「那怎么可能?这又不是过家家,难道陈肯还能预料到张志权会被送到哪所医院接受治疗吗?」
「你啊。」我呼出一口气,「你有量刑建议权,自然也能建议法官把张志权送到哪个医院去,而如果不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,根本没有人会在意这个细节。」
这也是何检为什么在第二次庭审时,会突然变脸,突然什么都不做了的原因。
因为他什么都知道。
也因为他,什么都做不了。
也许更因为,他希望有人能做点什么。
何检又笑了,他笑着说:
「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,但是没证据的事还是少提,毕竟我们做事是讲证据的,不是吗?」
我也忍不住自嘲道:
「张志权证据确凿,但不也是屁事没有吗?」
听到这话,何检倒是皱起了眉头,问我:
「你到底想做什么?你不是想去救张志权。」
我也反问了他一个问题:
「我不想救他,我只是在想,假如一个人罪大恶极,无比该死,我也有一个非常完美的杀人动机,那么我就能杀死他吗?」
何检摇了摇头回答道:
「我知道答案是不能,但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,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你身上,你早就拔枪当场毙掉那禽兽了。」
我无言以对。
如果我是陈肯?
我想都不敢想……
而何检,也终于说出了他参与这事的原因:
「我只是,想让惩罚回归惩罚,因为惩罚只能是惩罚,不能与其他任何利益挂钩,这是我心中最基础的正义。如果有谁从惩罚中得了好处,那就不只是某个人逃脱制裁那么简单了,任由发展下去,甚至会出现『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,我说你无罪你就无罪』的情况。」
好一句「惩罚只能是惩罚」。
他说的话,我一句都辩驳不了。
「是的,如果我的家人是受害者,我也忍不下来……」我叹了一口气,也终于承认了这一点,「但同时,至少我知道,那样做是不对的。」
这个辩驳挺无力的。
不过,何检似乎能理解,我到这里来是为什么了。
最后他摊了摊手,才说道:
「在张志权之前的案子里,第二次庭审时,他们提出张志权因曾遭遇车祸而患上精神疾病。在司法鉴定中,我们肯定会与车祸案的受害者家属取得联系,这是取证中的人证部分,当然都完美通过了。那么不妨想一想,为什么车祸案的受害者家属,会配合张涛做这件事呢?」
原来如此。
我恍然大悟。
原来想让张志权去死的人,还不止是陈肯一个。
13
回去的路上,我先打了个电话给老徐,让他想办法,动用市局的力量,把张志权车祸案的案卷调过来。
之前没有拿到,是因为案卷在外市,而且与当下新案没有交集。
但老徐却告诉我:出大事了。
他与黄队咨询了张涛的意见之后,接受了陈肯的要求,让张涛跟他单独见面了。
而且还不是在审讯室,而是在会客室,里面没有警用摄录机,他们的谈话内容,只有他们俩知道。
张涛出来之后,脸色铁青,只嘱托黄队把陈肯放走,事关紧要,马上放,不然会耽误大事。
然后就下楼开车走了。
黄队连忙整队人跟了上去,怕他有危险。
事实上,有危险的不是张涛。
而是其他人,很多人。
「陈肯已经走了?」我不禁问道。
老徐回答道:
「是,张涛说得那么紧急,恐怕是两人达成了什么交易吧?比如让陈肯去放人之类的?所以也不能不放。况且也真的没证没据,人家还有不在场证明……但是,我有让兄弟跟着陈肯。」
「那就好,我马上到。」
他们会达成什么交易?
张涛的要求,肯定是让陈肯放了张志权,那么陈肯的要求呢?
不就是杀了张志权报仇吗?
那他不可能答应放人才对。
莫非除了手刃仇人,他还有其他的要求吗?
所以,其实他还留着张志权的小命?
我猜不到。
不过,那时的我,确实还是太小看陈肯了。
并不只是想要张志权的命那么简单。
回去后,老徐已经把当初张志权的车祸案给理清楚了,前因后果非常简单:
未成年,无驾照,超速,撞死了一个年轻女子,二十四岁,名叫周云。
已婚,丈夫名叫郑高峰,二十六岁,是个建筑工人。
这个职业,让我一下就想起昨晚精神病院,张志权被「扛走」那件事。
随即,我们就郑高峰这个人查了个底朝天。
他的亲戚、同事、朋友,我们一个一个打电话过去问。
而得到的信息,却相当统一:
众人都表示很久没有见到他了,自从他妻子去世之后,他就郁郁寡欢,整日神出鬼没,也不怎么跟人联系。
可是他是外地人,他在本地肯定需要一个住处。
可惜的是,在 2005 年,无论是住酒店还是旅馆,都不需要刷身份证,这让我们想在短时间内找到他,也成了一个大难题。
也许只有陈肯知道了。
我得去找他。
14
根据跟踪陈肯的同事汇报,他从刑侦队出去之后,径直回了家。
回家?
我再三确定,他确实是回家了。
即两个多月以前,他妻女被害的地方。
我顿时有不祥的预感,连忙开车赶了过去。
上楼,大门一推就开,陈肯居然没有锁门。
仿佛知道有人会进去。
我轻步走进客厅,发现陈肯正在收拾房子。
屋子里灰尘很大,这两个多月,他应该都没有回来过吧。
走近一点,我才发现,他是在把那些相框、相册,印有他们照片的摆件,一件一Ŧų₆件地收拾了起来。
陈肯背对着我,问了一句话:
「你是来抓我的吗?」
我没有回答,而是反问道:
「郑高峰在哪?你跟张涛,又做了什么交易?」
也许是听到了郑高峰的名字,他知道我查得很深了,他停下收拾的动作,站直了身子。
很落寞的身影。
但他却没有回答我的任何一个问题。
他只是微微扭过头来,看向了某个房间——
婴儿房。
「你知道,那时候,最让我崩溃的是什么吗?」
他问道,可是我却不敢回话。
「是我看见了妻子躺在床上,已经没了生息,但是,我不知道我的女儿在哪里。」
「我冲进那个房间,看到一个黑色的垃圾袋,但是没有看到我的女儿。」
「我明知道那个垃圾袋,很可疑,但是我却不敢上前去打开它。」
「我在屋子其他地方拼命找,但也找不到她,我那小小的女儿,我的天使……」
「可就算那样,我也不敢过去打开垃圾袋,你知道为什么吗?」
「因为,我心存妄想。」
「只要我还没找到我的女儿,她仿佛就还有一丝活着的希望……」
「所以我不敢打开那个垃圾袋,我只能发了疯似的,继续找,继续找……明明心知肚明,她很大可能性已经遇害了,但却怎么也不愿意承认,宁愿一直找,一直找……」
「那种感觉,你知道有多绝望吗?」
听着他那简单的描述,我也心如刀割。
但仔细想想,他说的话,又不仅仅是在回忆。
我突然明白了。
他要带给张涛,一模一样的「希望」!
与……绝望!
目前为止,张志权是不知所踪的。
他特意让张涛回到我们这里报案,是因为他知道,只有在这里,只有我们接触过这个案件的办案人员,才会有恻隐之心,会让他跟张涛正面接触。
而他要带给张涛的,也许仅仅是一句话——
「我们不会杀你儿子的,只要你……」
但是张志权,也许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!
张涛也许会接受陈肯的要挟,也许会一辈子都在找他的儿子,一次次失望。
但未能明确死讯,又会让他一次次燃起希望,继续找下去。
弄懂了这一点,我也试探性地问道:
「郑高峰,以及张志权,他们都不会再出现了,是吗?」
陈肯没有回答,只是说:
「我不知道。」
但他转身,却环顾四周,我才看到,他早已泪流满面了。
他看着墙上唯一一张,仍未拆下来的全家福,说:
「我,很想她们。」
阳台飘进来的光映在他的侧脸,那是一幅让人心碎的画面。
15
我默默离开了陈肯家。
毕竟领导们都已经把他放了,我没有理由再纠缠他了。
但我没想到的是,事情还会有让我更出乎意料的地方。
张涛从我们警局离开后,快马加鞭,竟然直接赶往了市纪Ťű̂ₛ委大楼!
这也许,就是陈肯的条件。
黄队与他的人没能拦得住,张涛进纪委了。
谁也不知道他答应了陈肯什么,谁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,会牵扯到哪些人。
但大家都知道,要出大事了。
黄队给老徐打电话,要求他马上把陈肯抓回去,好好审。
老徐一句话就怼回去了:
「不行的,不符合规定,失踪案又不在我这里,我们又没证没据的,怎么抓?」
黄队忿忿地挂了电话。
之所以变脸如此快,很明显因为老徐料定他不会回来处理陈肯的,他一定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比如处理他跟张涛之间的灰色痕迹。
几天之后,我们听到了消息:
张涛去纪委自首了,把自己贿赂各个单位给张志权作伪证的事给捅了出来。
这只是我们能听到的消息,因为我们是这个系统的。
至于他与其他系统其他单位之间的灰色交易,恐怕还有更多是我们听不到的。
大漩涡,来了。
为张志权制作未成年伪证的社区医院院长被捕,连同涉案的还有他在医院的一众亲信。
为张志权提供精神病伪证的医生被捕,连为张志权辩护的律师也未能幸免。
全涉案了。
当时我还不明白,张涛为何会愿意这样做。
因为一旦这些事情暴露,张志权就算活生生地回来了,也会重新接受审判,弄不好也是个死刑。
但接下来,魔幻的事情继续发生。
我以为这个大漩涡,会把许许多多的人都卷进去。
谁知道,这只是水花而已。
因为这整个闹剧,居然戛然而止了!
甚至没有惊动上面任何大的领导,没有任何一个高层涉案。
没错。
有比「钞能力」更强的东西,只是那东西并不能被搬上台面来说。
那些涉案被抓的人,都只是底层办事的人。
张涛也是。
自这件事之后,他的公司就一落千丈,他再也不是首富了。
但即便如此,他也没有蹲牢房。
因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,也许是举报立功,也许找了个替死鬼,或者保外就医等,他居然抽身出来了!
这就是他愿意答应陈肯的原因吧?
那一刻,我绝对相信,只要张志权还活着,他一定有能力把他送走,改头换脸,变成另一个人。
但好在是,张志权真的一直没有再出现了。
听说张涛异常愤怒,用尽所有力量去找他。
我心里知道,找不到的。
张志权的失踪案换了负责人继续跟进,可是谁也找不到陈肯了。
他也消失了。
跟郑高峰张志权一样,消失了。
我想起与他最后一次见面,他所说的最后一句话:
「我很想她们。」
也许他是去了他妻女那里。
另外,还有一件异常讽刺的事。
涉案的张涛活蹦乱跳,与伪证案毫无关系的何检,却出事了。
他被人从检察院撸了下来,派发到某个街道任职,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司法系统了。
没有理由,就仅仅是「正常人员调动」。
上面的人肯定看得出来,陈肯也好,郑高峰也好,他们是无法想出并完美实施从医院绑走张志权那个方案的。
虽然并没有证据。
但弄他,根本不需要证据。
他们甚至不需要说他有罪,就可以惩罚他。
「惩罚只能是惩罚,不能与其他任何利益挂钩」?
也许,在我们的世界,永远不会这么简单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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